< 塞班岛 机+酒 > 广州直飞塞班岛 6天5晚 自由行,四川航空,每周一出发
河南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发团地点:广州
旅游天数:详询旅游顾问
出发日期:详询旅游顾问
成人价:¥3280↑
儿童价:¥电询
旅游咨询电话:0371-86188111 旅游咨询电话:0371-86188111
重要提示:以下行程仅为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参考行程
一本护照无需签证便可畅游美国领土 , 四川航空 A330 双通道宽体客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广州→塞班岛 | 塞班酒店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机场热食 |
第2天 | 第2天 塞班岛→自由活动 | 塞班酒店 | 特惠型及经济型酒店均不含早餐,其他酒店含早餐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3天 | 第3天 塞班岛→畅游军舰岛 | 特惠酒店/经济酒店 | 特惠型及经济型酒店均不含早餐,其他酒店含早餐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4天 | 第4天 塞班岛→自由活动 | 塞班酒店 | 特惠型及经济型酒店均不含早餐,其他酒店含早餐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5天 | 第5天 塞班岛→自由活动 | 塞班酒店 | 特惠型及经济型酒店均不含早餐,其他酒店含早餐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6天 | 第6天 塞班岛→广州 | 温馨的家 | 机上早餐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D1 第1天 广州→塞班岛
下午17:00于广州白云机场指定位置集中,乘搭中国四川航空公司3U8645客机直航飞往塞班岛。(19:50/02:40+1)
塞班岛比北京时间快2小时。
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机场热食
住宿:塞班酒店
D2 第2天 第2天 塞班岛→自由活动
抵达塞班国际机场后请自行前往酒店入住,全天自由活动。
建议参加北部观光(时间:约2小时),包括必去景点:万岁崖、日军最后司令部、鸟岛、蓝洞。
请跟推荐地接社联系安排您想参加的活动项目:
推荐项目(自费):全地形越野车 时间:约3小时
推荐项目(自费):海景餐厅土风舞表演晚餐 时间:约2小时
傍晚可自行前往塞班岛最大的免税店DFS自由购物,您可以在这里找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名牌服饰、手袋皮具、名表手饰等,价格一般比国内市场优惠。
早餐:特惠型及经济型酒店均不含早餐,其他酒店含早餐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塞班酒店
D3 第3天 第3天 塞班岛→畅游军舰岛
赠送活动: 畅游军舰岛 不含上岛税约5美金一位,(备注:此赠送行程,不参与视为自愿放弃,不作退费或任何赔偿。)
上午畅游军舰岛(时间:约3小时),含酒店至码头往返接送交通,军舰岛距离塞班岛船程约10分钟的航程,便到达水清沙幼、椰林树影的军舰岛,好动的您可(自费)参加各式各样的水上活动如潜水、水上电单车、香蕉船、拖伞等。
推荐参加水晶湾珊瑚花园浮潜(时间:约3小时),那里因海水清澈,珊瑚和鱼类丰富而被美称为“珊瑚花园”。内容包括浮潜、划艇、站立式划板、拍照等项目,是老少皆宜四合一超值活动,亦适合中小团体参加。
请跟推荐地接社联系安排您想参加的活动项目:
推荐项目(自费):观光潜水艇 时间:约1小时
推荐项目(自费):夕阳游船晚餐 时间:约1.5小时
早餐:特惠型及经济型酒店均不含早餐,其他酒店含早餐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特惠酒店/经济酒店
D4 第4天 第4天 塞班岛→自由活动
全天自由活动。
请跟推荐地接社联系安排您想参加的活动项目:
推荐项目(自费):劳劳湾体验潜水(含装备、含照片) 时间:约1-2小时
推荐项目(自费):中式椰子蟹海鲜餐 时间:约2小时
早餐:特惠型及经济型酒店均不含早餐,其他酒店含早餐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塞班酒店
D5 第5天 第5天 塞班岛→自由活动
全天自由活动。
请跟推荐地接社联系安排您想参加的活动项目:
推荐项目(自费):丛林探险 时间:约2小时
推荐项目(自费):直升机环岛观光 时间:约0.5小时
早餐:特惠型及经济型酒店均不含早餐,其他酒店含早餐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塞班酒店
D6 第6天 第6天 塞班岛→广州
约凌晨1点办理退房手续,随即自行前往机场,乘搭中国四川航空公司3U8646客机直航返回广州。(04:30/07:50)
抵达广州白云机场后散团,结束愉快旅程。
早餐:机上早餐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六天行程含塞班岛酒店五晚住宿,特惠型及普通经济型酒店均不含酒店早餐。
2.由于境外酒店多不挂“星”,故我司行程中的酒店“星级”标准是以酒店在网上的对外显示为依据;
3.以上日程仅供参考,行程中所注明的酒店退房时间为大致时间,具体日程以导游安排为准;
4.行程包括广州至塞班岛往返经济舱机票、随机工作人员、当地机场接送(需加收¥199/人),及超值活动代金券;
费用不包含
1、单房差费用(塞班属于自由行不能拼房)
2、行程列明以外的景点或自由活动所引起的任何费用;
3、全程不含餐
4、个人旅游意外险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报名前须知:
1、参团前旅客必须核实旅客是否持有10年(B1/B2)有效美签页或曾申请(移民或非移民)美签被拒签记录。
2、报名需提供有效护照的首页扫描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由回程日期起计),填写《美国北马里亚纳群岛旅客入境资料信息表》。
3、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前往塞班岛:非父母亲双方陪同,必须携带中国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委托授权书》中英文原件;父母亲一方或双方陪同,必须携带《出生证明》原件。
4、入境前1-5天内,符合免签政策入境的中国护照游客都必须登录https://i736.cbp.dhs.gov,在线填写好《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签证豁免信息表(I-736)》,并且打印签字随身携带至塞班入境处。
5、持有10年(B1/B2)美签页的中国因私护照旅客请于出发日前3天起 ,本人登录EVUS官网(https://www.evus.gov/evus/#/),更新B1B2美签的EVUS信息,登记成功后并打印(英文版本)出来;出发当天随身携带办理入境手续。
6、出发前1-3个工作日,旅客将收到由旅行社提供的《出团通知书》,以确保知悉出团集中处及随团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如有咨询,请旅客主动联系《出团通知书》上的随团工作人员。
7、旅客须确保本人所提供的护照及相关证明文件内容完好无损,无缺页或涂改等情况,如因自身原因被拒绝入境塞班,责任自负。
8、五年内曾去往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索马里、苏丹、利比亚、也门等7个国家的旅客,必须持有效美国签证才能入境塞班。
注意事项:
1、强烈建议旅客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详情请向旅行社职员查询。
2、禁止销售机票或套票给孕妇和非法劳工。如有客人蓄意隐瞒上述情况,如在广州机场一经发现,我司将拒绝为该客人办理登机牌并拒绝登机,且所收费用一概不退;如在塞班机场被塞班移民局发现,亦会被即时遣返回国。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及并不限于旅游团费/机票费及遣返的机票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该旅客全部承担。
3、美国给予中国旅客入境塞班豁免签证政策,且审核入境的权利非我司所有。倘若由于旅客本人的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疾病、失信违法记录或动机不纯等) 被限制交通或被美国国土安全局通知不符合入境条件时,所有费用一律不得退回。
入境塞班须知:
1、持有中国护照均没有有美签拒签记录或美国遣返违法记录的中国游客符合北马利纳群岛即塞班岛免签入境政策。
2、持港澳护照(包括英国公民(海外)护照BNO)旅客,在中国出入境时, 均须使用“港澳居民前往内地通行证”(或称回乡证);而在入境北玛利安纳群岛时,则须出示港澳身份证。港澳游客凡成人和儿童必须携带身份证、护照、回乡证。澳门居民使用澳门护照入境,需持有美国签证。
3、持外籍护照旅客必须自备有再次入中国境内的有效签证。持美国绿卡的旅客须出示绿卡原件和护照原件。
4、持公务护照同时需要持有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出境证或有效的美国签证。
5、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前往塞班岛:非父母亲双方陪同,必须携带中国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委托授权书》中英文原件;父母亲一方或双方陪同,必须携带《出生证明》原件。备注:如无法提供《出生证明》,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文件。
6、当入境时,客人必需出示有效的护照、填好I-736表及海关申报表、并出示回程机票给当地移民局官员查阅。
7、严禁携带肉类、动物、植物、水果、蔬菜、或各类违禁品,例如:毒品、大麻及其它受禁药物,爆炸品或纵火物品等危险物品入境。客人可携带少量自用药物,但药物的包装上包需有英文说明,否则有可能会被当地海关没收。
8、电池、充电宝均不可托运:电池过安检时要跟相机、电脑、钱包一起拿出来单独放在筐里过安检。充电宝必须有明确电压或储电量的标识,充电宝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的可以带上飞机。飞机上商务舱允许用充电设备充电。
9、每位客人只可携带200支装香烟及一瓶不超过770毫升含酒精成份之饮品入境。
10、建议每位客人携带500-1000美元现金;如携带超过10,000美元或等值外币出入境,都必需填妥申报表﹝表格2790﹞向当地海关呈报,如不填报或填报不实,可能导致扣押货币并受民事处分及/或受刑事起诉。
严禁销售机票给孕妇及非法劳工。北马里亚群岛给予中国旅客豁免入境签证,并非我司有入境的权利,倘若由于旅客本人的原因被美国移民官通知不符合入境条件时,所有费用一律不得退回,包括遣返原居地之机票费用及滞留移民局期间的监管费等所有产生之费用均由旅客自行承担。
塞班岛回程安检需知:
1、烟酒:每个成人可以携带1条烟和1瓶酒,烟必须要手提。
2、膏状、液体、化妆品必须托运,可以留1瓶眼药水手提。
3、行李重量:经济舱每人可托运2件行李,商务舱每人可托运3件行李,每件均不超过23KG。
4、锂电池、充电宝均不可托运:锂电池过安检时要跟相机、电脑、钱包一起拿出来单独放在筐里过安检。充电宝必须有明确电压或储电量的标识,充电宝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的可以带上飞机。飞机上商务舱允许用充电设备充电。
5、回程安检:从塞班起飞时的安检非常严格,尤其禁止携带当地非工艺品的珊瑚、贝壳、沙子等,需要脱鞋过X光。 行李锁:所有托运行李请不要上锁,因为会抽检。只有1种带海关锁的可以上锁,海关有专门的钥匙能打开。
6、液体托运注意:因为机舱气压,有的液体会在瓶内膨胀或渗出,请注意包裹完好,尽量独立包装避免撒在其他物品上。
美国塞班岛简介
地理位置:北玛里安纳群岛东滨太平洋,西临菲律宾海,邻近关岛;由关岛至塞班岛及天宁岛相隔约90海里。
历史:1500多年前,北玛里安纳群岛的原居民以查莫洛民族为主,于1521年由葡萄牙航海家麦哲伦发现,才为世人所知,曾为欧洲多国的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便成为联合国托管领土,受美国管辖。1975年塞班岛、天宁岛、罗塔岛等14个岛屿举行了全民投票后,决定成为美国自治领土,直至1978年成立北玛里安纳群岛联邦自治政府,首都设于塞班岛。
政治地位:现时北玛里安纳群岛是美国属土,当地土著持美国护照,受到完善的美国法律保护,虽受管制,但又享有高度自治,当地总督及上下议院的议员是由民选产生。
人口:北玛里安纳群岛常住人口大约十万人。
旅游: 北玛里安纳群岛收入以旅游为主,游客主要来自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及地区。
语言: 当地官方语言为英语,土著语言为查莫洛语。
货币: 流通货币为美元,旅行支票及国际信用卡也都广泛使用。
宗教: 大部分居民信奉罗马天主教,其它的宗教信仰占少数。
气候: 全年处于亚热带海洋气候,气温大约在摄氏26度-28度之间,以夏天衣服为主。客人可应个人需要自备游泳用品、拖鞋、防晒用品等等。
时差: 当地时间比北京、香港及台湾快两小时。
电压: 电压110伏/60周。
网络: 国内及塞班机场具有移动WiFi租赁服务,价格在10美金/天。部门酒店大堂及免税店有免费WiFi覆盖。游客也可购买当地电话卡,流量卡约20-30美金。
小费: 在接受完服务后,请酌量给予小费,每人每次1-2美金。
租车: 在岛上租车代步较为方便,机场及酒店均有租车服务中心。当地政府允许持有年满21周岁持有中国有效驾照的游客租车,在北玛里安纳群岛旅游期间驾驶汽车。
治安:国防由美国负责。海岛政局稳定、民风朴素、治安良好。但贵重物品还应小心保管好,以免被小偷光顾。你可利用酒店的保险箱存放。在外出游览时,护照不用携带。
特别补充公告: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2019年9月27日通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前往北马里亚纳群岛个人旅行免签证资格的联邦公告将作出调整。调整将于2019年10月3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客适用北马里亚纳群岛签证豁免政策的资格要求包括:
为获得适用签证豁免条款的资格,每位非移民外国人必须在登机前往北马里亚纳群岛前确认: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包括特别行政区公民,如澳门);
只能在北马里亚纳群岛入境并停留,停留时间不超过十四(14)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将不再拥有 45 天的最长逗留期限,最长逗留时间为14 天);
必须持有不可退款并不可转让的往返机票,并且确认离境日期自进入北马里亚纳群岛之日起不超过十四(14)天;
必须往返自美国以外的目的地;
必须从未被美国(包括北马里亚纳群岛)遣返、禁止入境或驱逐出境;
必须从未在美国(包括北马里亚纳群岛)非法居留;
必须从未被拒签过美国B1/B2商务/旅游签证(被拒签过美国B1/B2商务/旅游签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满足签证豁免政策的要求);
必须持有一份填写完整并已签字的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签证豁免信息表(CBP Form I-736);
持有有效且未过期、国际民航组织(ICAO)认可的机读护照。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